关于请协助编辑出版《中国交通企事业单位通览(2005年版)》的函
交通部办公厅
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
厅函信息[2005]17号
关于请协助编辑出版《中国交通企事业单位通览(2005年版)》的函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、计划单列市、经济特区交通厅(局、委、办),交通企事业单位,部管社团:
为更好地为交通行业和全社会提供信息服务,加强交通行业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,促进相互了解、沟通,建设和谐的交通行业,人民交通出版社决定编辑出版《中国交通企事业单位通览(2005年版)》。该书主要内容:一、本年度交通行业重大新闻简述。二、交通行业单位以及与交通行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基础数据,包括单位名称、地址、邮政编码、电话、传真、网址、Email、主要职责和经营范围等。基础数据部分拟按以下类别编排:交通行政主管机关;交通科研与教育、规划、设计、勘测、施工、监理、咨询、设备与材料供应等。
希望各单位积极支持,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,协助人民交通出版社做好信息收集工作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(章)
二○○五年七月十三日
人民交通出版社文件
社通编发(2005)38号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关于编辑出版《中国交通企事业单位通览(2005年版)》的函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、计划单列市、经济特区交通厅(局、委、办),交通企事业单位,部管社团:
21世纪是信息经济的时代,信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。为更好地为交通行业和全社会提供信息服务,加强交通行业之间、交通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及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,更好地为交通行业和全社会提供信息服务,促进相互了解、沟通,建设和谐的交通行业,做好交通信息的基础工作,应交通行业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要求,我社决定编辑出版《中国交通企事业单位通览(2005年版)》。
交通部办公厅已发函(厅函信息[2005]17号),要求交通系统各单位积极支持。该书是目前我国交通行业信息量最大,涵盖面最广,最具权威性和实用性的行业工具书,具有同类出版物不可替代的作用。该书将在国内外公开发行。
为高质量地完成该书的组稿和编辑出版工作,特与北京中智联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专门成立采编办公室,具体负责相关事宜。请各单位按照交通部办公厅文件要求,提供有关资料。
附件一:《中国交通企事业单位通览》收录内容
附件二:《中国交通企事业单位通览》广告协议书
附件三:《中国交通企事业单位通览》收录表
人民交通出版社(章)
二○○五年八月四日
附件一:
《中国交通企事业单位通览》收录内容
一、本通览收集单位类型
1. 交通行政主管机关;
2. 交通科研、教育、规划、设计、勘测单位;
3.交通施工、监理、咨询、物流、设备与材料供应单位;
4. 与交通行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。
二、本通览内容包括
单位名称、地址、邮政编码、电话、传真、网址、E-mail、主要职责或经营范围。登录单位在规定字数内免费登录(300字以内)。同时本通览刊登交通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宣传广告。
三、本通览技术规格
国际流行开本889×1194(mm)1/16[即大16开,成品尺寸为:210×285(mm)],封面和封底采用300克进口铜版纸四色精印,插页彩色广告采用128克进口铜版纸四色精印,插页黑白广告和内文采用70克胶版纸精印。
四、本通览采编联系方式
《中国交通企事业单位通览》采编办公室
电话:010-63701497,63701641 传真:010-63701641
联系人:李静
人民交通出版社对外合作部
电 话:010-85285373, 86716871,86716552。
附件二:
《中国交通企事业单位通览》广告协议书
本通览刊登部分宣传广告,欢迎有关交通企事业单位刊登,广告费用如下:
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
单位地址 电 话
经 办 人 电 话
选择版类 金 额
金额(大写): 万 仟 佰 拾 元整
甲方授权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乙方授权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
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北京中智联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北京银行北洼路支行
账 号 账 号 01090307400120108123058
普 通 版 特 殊 版
类 别 规格(mm) 价格(元) 类 别 规格(mm) 价格(元)
彩色全页 285×210 13800 彩色封面 待定 90000
彩色半页 140×210 7800 彩色封底 285×210 80000
黑白全页 285×210 9800 彩色封二 285×210 60000
彩色拉折 285×420 50000 彩色封三 285×210 70000
彩色专题 285×210×4 50000 彩色扉页 285×210 40000
签约须知:
1.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签署之日起生效。
2.协议一经签署,甲方应在6日内付款,10日内交付刊登资料,并将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协议、刊登资料一并用邮政特快专递寄到相应的联络部。收到款项后乙方即开具发票寄给甲方。
3.广告内容需符合《广告法》的有关规定。
4.乙方收到资料后,在尊重甲方意见的基础上在20日内设计出小样,并征求甲方意见。小样待甲方确认后,出版人在指定日期内负责发行,发行有效期为一年。
5.如单方面毁约,应赔偿对方总金额30%的违约金。
附件三:
《中国交通企事业单位通览》收录表
单位名称
地址 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 市(县) 路(街) 号
邮政编码
电话 (区号: )
传真 (区号: )
网址
E-mail
主要职责或业务范围 (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)
填表联系人: 联系电话:
欢迎报送电子文档:jttonglan@yahoo.com.cn
公 章
年 月 日
要求:
1. 确保资料准确无误; 2.填写字迹工整、清楚;
3.加盖公章。
水利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
水利部
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
令第33号
水利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08年3月13日部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部长:陈雷
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一日
水利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
为全面推进水利依法行政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07〕12号),水利部部对现行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,决定废止《水利综合经营管理规定》等6件规章,宣布《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》等3件规章失效。
一、决定废止的规章
1、水利综合经营管理规定(1988年12月21日水利部水综经〔1988〕7号发布)
2、水文管理暂行办法(1991年10月15日水利部水政〔1991〕24号发布,2005年7月8日经水利部令第25号修正)
3、乡镇供水水价核定原则(试行)(1991年11月28日水利部水财〔1991〕88号发布)
4、水利、水电工程设备成套和主要材料供应单位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(1996年9月9日水利部水物〔1996〕409号发布)
5、水利建设管理人才培养暂行规定(1997年5月14日水利部水建〔1997〕197号发布)
6、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(1999年9月10日水利部水建管〔1999〕488号发布)
二、决定宣布失效的规章
1、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(1983年4月20日水利电力部〔83〕水电水管字第3号发布)
2、水利、水电设备成套工作管理办法(1996年9月9日水利部水物〔1996〕409号发布)
3、中央级防汛岁修经费项目管理办法(暂行)(1997年3月1日水利部水财〔1997〕70号发布)
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